一座水电站和两座太阳能发电站项目于5日获得内阁会议审批。据总理府在5日内阁会议结束后新闻发布会得知,获得内阁会议审批和通过的项目包括:位于菩萨省烈文县波莫乡的“菩萨河一水电站项目”,发电能量约80兆瓦,预计耗资2.31亿美元。
另2座太阳能发电站包括:位于菩萨省哥哥县5号公路的太阳能发电站,发电能量约60兆瓦;位于磅清扬省德普县53号公路的太阳能发电站,发电能量约60兆瓦。
洪森总理在内阁会议上,提醒各相关部门要保证为受到项目影响地区的人民解决安全隐患。
据悉,开发公司准备用近800万美元的资金来解除相关隐患。
总理助理部长兼王国政府发言人派西潘表示,“菩萨河一水电站项目”是王国政府的优先项目之一,预计将于2023年建成投产。
“菩萨河一水电站项目”以BOT(建设-运营-移交)的方式进行发展,时间一共39年,预计建设期4年,运营期35年。运营期结束后将项目转交给柬埔寨政府。“菩萨河一水电站项目”建成后将会给柬埔寨人民和国家经济带来巨大的利益。
派西潘先生表示,此项目将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就业机会等。
柬埔寨王国政府每年将从项目获得的税收平均为500万美元。位于菩萨省哥哥县和磅清扬省德普县的太阳能发电站共发电120兆瓦,项目并没有造成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,反而此项目还有助于当地居民和国家经济。
应提的是,继柬埔寨王国政府批准以上3座水电站和太阳能发电站项目后,将呈送给国会继续审理和通过。
《石油法》草案获得内阁通过
内阁会议还审议,且通过了《石油法》草案。
内阁会议上在审批《石油法》草案时,经对一些字句进行修改后正式批准该草案。
《石油法》的草拟是为更好管理柬埔寨的石油生产,旨在确保持续性和有效性开发石油资源,参与发展国家经济建设,保障国家永久利益。
《石油法》草案共有9章和72条款。
资料来源:柬华日报